以前在念第二性,接受女性主義啟蒙時
常對於社會規範女人的一些規定或不合理的對待,相當生氣
比如以前會說碰到有人猥褻或強暴的事件,都會先怪女人是否衣著暴露、或者行為不檢;好一點的就說不應該獨自一人或者太晚回家
我會認為,明明是加害著的問題,是他們無法控制好自己的賀爾蒙,為何要怪到女人頭上
但現在
在這個瘋狗充斥的社會環境中,也許是我老了,我反而會比較保守地認為,與其讓自己暴露在有危險的風險,
倒不如當個風險驅避者,遠離這些可能的危險
所以乾脆早點回家,不要隨便接受陌生人的好意,還有,在路上慎防靠近我的人,這點,不論是防扒手、搶劫或強暴意圖者,都是標準動作
 
我娘從小就對我灌輸上述觀念,還有他勤做剪報、加上我慢慢接觸這類的訊息,所以這些動作對我而言是本能反應
其實不要說現在這個社會
我記得我六歲在我家後門碰到一個要給我糖果吃的叔叔,但要我跟他走---我拒絕了,因為我娘有耳提面命過;重點是我家是開藥房喔,不是一般住家,有大人在耶!這些歹徒還是敢這樣做
 
國二那年,趕著早自習考試,跟一大群同學走在信義路上邊往學校走邊看書,被一個怪叔叔叫住,我停下來,看了他一分鐘,一直到他做了一個動作:收起褲子的拉鍊,我才知道碰到暴露狂---我冷眼看著他穿好衣服,轉身走人繼續看我的書。這點是因為我仗勢路上人多;不過,我當時真的不知道他要做啥,所以也不會害怕。
 
大二那年有一次期末考,我在家唸書念到約快11點,肚子餓,想到住家附近便利商店買東西,位置圖如下圖所示;結果我走出家門沒多久迎面碰到一個長得高壯、肉肉地騎著偉士牌的男人,看了我一眼;老天保佑他長得是我最討厭的類型,所以我有注意到這個人;就在他右轉我家前面7米道路時,我聽到引擎聲越來越小聲,我覺得怪怪地,就躲起來;果然他掉頭回來找我,就在我藏身的巷子前張望約5分鐘,還好我前面有部廢棄小貨車上面堆滿雜物,後來他看似放棄騎走,但我知道不能馬上出來,因為他慢慢騎,期望我跑出來就可以活逮我---我確定他已經騎遠了,趕快跑回家,由圖可以知道我其實就在我家附近10米而已;當我使用鑰匙轉動家門時,我的手在發抖。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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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所以,各位親愛的

 我常po一些文章或者前兩篇有關保護自己的文章,其實是我自己有好多次這樣的經驗,上述只是一小部分而已

 如果我當時沒有注意倒這個人,就不會留意他的摩托車聲音,其實,我藏起來到他騎回來找我,只有5秒間距,5秒耶,就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了..
 如果我看他騎走了,馬上跑回家,一定會被活逮,他是超過180的身高耶!又騎車,基本上抓我如同老鷹抓小雞一樣........

 是不是很可怕?

 這個事件一直到多年後我才告訴我娘,因為我也不想讓她擔心

 但,如果不是我謹慎小心及注意周遭的變化,我真的不知道會身在何處,也許早就死了,也許發瘋了,也許.......太多的也許
 一個不小心就會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的情境,怎麼可以呢?
 我那時的家是在一樓,外面有庭院,對面是私立中學,我走的那條路旁邊有小學,附近有不少商店(雖然當時有些已經關店)
 但起碼算是文教區,結果還是有這種狀況
 所以各位親愛的女人們、有妻子、女兒、姊妹、媽媽、阿姨的男人們
 對於這些事情怎麼能掉以輕心,對不對?
 還是那句話,防患於未然最重要的事情

 註:有能力或者允許的話,其實我們的聲音可以集結起來要求立法或修法,這樣才是治本之道!
          不管是梅根條款(性侵犯即使服刑結束,定居時必須跟當地警察機關、社區登記,讓大家知道這附近有性侵犯;且每半年必須回警察機關報到)
          潔西卡條款(只要抓到性侵,一律判刑25年,不得緩刑、假釋);或者去勢、鞭刑

          最有效的方式應該是如同獅子座女王建議

          將強暴犯、性侵犯匯集在一個房間,24小時不停播放A片,讓他們最後「精盡身亡」!哈哈!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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